何謂預告登記
預告登記係預先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,如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、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,以及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。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。
預告登記之效力
(1)預告登記在未塗銷前,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,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。即是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,而可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,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。是法律出於保護交易安全的考慮,賦予其對抗第三人的效力。
(2)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、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,無排除之效力。
§參考法條
§《土地法》第79條之1(預告登記之原因及要件)
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,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:
一、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。
二、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。
三、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。
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,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,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。
預告登記,對於因徵收、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,無排除之效力。
§《限制登記作業補充規定》
第21條:不動產經法院拍賣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塗銷查封登記時,如有其他限制登記,應同時辦理塗銷,並於登記完畢後通知原囑託機關或原申請人。
預告登記的效力,可排除強制執行而為的新登記?
投標法拍屋前,投標人必向地政機關調閱法拍屋相關的謄本及圖檔,用以確認法拍屋的產權與法院拍賣範圍是否有異。有時在法拍屋建物所有權部的「其他登記事項」欄中,見到登載「預告登記」的內容及限制範圍。當載有「預告登記」的法拍屋可以標購嗎?在拍定後能取得不動產物權而為的新登記嗎?換言之,得標後,拍定人能以法院核發的「權利移轉證明書」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嗎?依據《土地法》第79條之1(預告登記之原因及要件)的規定,答案是肯定的。
解釋函令【公布日期文號】內政部95年3月28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4996號函
【要旨】關於已依土地法第79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預告登記之建物經法院拍賣後,該預告登記如何處理事宜
【內容】
案經函准法務部94年11月29日法律決字第0940040644號函(如附件),本部同意上開法務部意見。按預告登記,既不具有物權效力,即無物權之追及效力,則預告登記只為公示預告登記請求權人與登記名義人間債之關係,其拘束效力,不及於繼受取得其物之人。故拍定人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取得不動產,不待登記即已取得不動產物權,其原存在之預告登記之內容,對拍定人已無任何拘束力,拍定人並不繼受該預告登記之限制。是已依土地法第79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預告登記之建物經法院拍賣後,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塗銷查封登記時,登記機關應同時塗銷預告登記,並於登記完畢後通知原囑託機關及原申請人(限制登記作業補充規定第21點參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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